因贪图物质享受,29岁的供电所抄表员吕某在短短半年内竟贪污电费48万余元。记者上午获悉,房山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今年29岁的吕某中专毕业后进入房山区一供电所,负责辖区内的抄表、收费、保管等工作,曾在北京市电力公司房山供电公司河北供电所、佛子庄供电所任电管员。
虽然工资不高,但也是在让人羡慕的稳定的国企单位工作。可吕某并不满足,一心追求物质享受的他觉得工资根本不够自己平时的开销。
2009年4月至11月,吕某并没有将收来的电费如数上交,而是用事先购买的伪造的银行业务印章,伪造了31张总金额为487214.15元的银行现金缴款回单,并将假单据交给供电公司。
吕某将自己侵吞的48万元用于买手机、手表、网游点卡、彩票及租赁汽车、请朋友吃饭等,不久便全部挥霍。
同年12月,吕某被单位纪委检查,不得不如实交代了自己侵吞电费款的事实,并退赔赃款5万元。
法院审理
认定自首 从轻判10年
法院认为,吕某作为受国有公司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鉴于其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从轻处罚,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1万元。
最新开奖 | 双色球 3D(试机号) 七乐彩 | 论 坛 | 双色球号码 3D活动 七乐彩号码 | |
开奖数据 | 大数据 3D回顾 七乐彩中奖 | 图 表 | 双色球 3D 七乐彩 东方6+1 | |
视频 | 双色球直播 3D点播 七乐彩直播 | 彩民之家 | 双色球 3D 七乐彩 专家分析 | |
专家说彩 | 双色球 3D 彩民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