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发行宗旨,展示“湖北福彩,凝聚公益湖北力量”品牌形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推进湖北省民政和福彩事业健康发展,省民政厅决定2018年继续开展福彩公益金资助孤儿大学生活动。现将本年度资助办法公告如下:
一、 资助标准
资助活动包括福彩助学金和福彩励志奖学金两个项目,可同时申请。福彩助学金每人5000元,福彩励志奖学金根据申请者所获表彰奖励等级分别给予1000-3000元一次性奖励。受到国家级表彰的,每人奖励3000元;受到省、部级表彰的,每人奖励2000元;受到厅级单位表彰,以及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党团员、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表彰和校级奖学金的,每人奖励1000元。同时获得各类表彰的,只按最高级别奖励一次。
二、 受助条件
(一)福彩助学金
1.受助者应为湖北籍(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准)孤儿,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且状态为“孤儿”时间不晚于2018年8月31日。
2.受助者同时应为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新入学或在读本科、专科学生及硕士、博士研究生(以下统称孤儿大学生)。
(二)福彩励志奖学金
1.符合福彩助学金受助条件。
2.受助者同时应于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受到校级以上表彰,受表彰时间和奖励等级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和颁发机构级别为准。
三、 申请流程
2018年度资助活动仍然采用网上申请。申请者须在2018年7月16日至8月25日期间登录湖北福彩网(http://www.hbfcw.gov.cn),在孤儿大学生资助活动专区完成表格填写和材料上传,逾期不再受理。
(一)备齐材料
福彩助学金申请材料共三项,即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研究生证)及银行卡,申请时分别提供有关证件的照片或扫描件电子版。申请福彩励志奖学金的,还应同时准备表彰奖励证书照片或扫描件电子版一件。具体要求为:
1.身份证(必须):带有本人亲笔签名的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电子版,身份证应确保在2018年12月31日前处于有效期内。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研究生证)(必须):
(1)2018年新入学或考取研究生的孤儿大学生:本人录取通知书照片或扫描件电子版。至申请时尚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可用湖北省招生信息网或所报考大学招生官网等足以证明被录取情况的网页截屏先行申请,并于8月31日前将录取通知书照片或扫描件电子版通过资助活动专用QQ群传给指定人员接收,逾期取消资格。
(2)2018年在读孤儿大学生:本人学生证(研究生证)带有照片页面的照片或扫描件电子版。证件遗失且来不及补办的,可由所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院系相应部门)开具在读证明并盖章,由申请者拍摄或扫描成电子版。
3.银行卡(必须):带有本人亲笔签名的本人名下的“中国银行借记卡”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电子版。发卡行仅限中国银行,不能是其他银行;卡片仅限借记卡(俗称银行卡、储蓄卡),不能使用贷记卡(即信用卡)。申请者应事先在银行柜台确认该借记卡可以进行转账交易,并确保该借记卡在2018年12月31日前处于有效期内。
4.奖励证书(可选,用于申请福彩励志奖学金):本人所获最高等级表彰奖励证书照片或扫描件电子版(只需1件),证书落款日期应在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
(二)填表并上传附件
1.根据报名网页提示,按照本人是否已接受过湖北福彩公益金资助孤儿大学生项目资助具体情况,分别在“首次申请”或“非首次申请”项下,逐项填写所需内容,逐一提交各项材料。
2.申请福彩励志奖学金的,还应在报名网页填表时勾选“同时申请福彩励志奖学金”及拟申请奖学金等级,并上传表彰奖励证书照片或扫描件电子版一件。证书落款日期应在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且申请等级应与证书颁发机构级别一致。
(三)注意事项
1.个人网上申请为本年度资助活动唯一申请渠道,其他渠道申请均不受理。
2.申请者应妥善保存所提交各类材料原件以备核验。
3.信息填报务必准确、真实、完整、有效。信息填写不完整、内容有误或与所提交材料不一致,提交的各类图片不清晰,身份证或借记卡有效期短于2018年12月31日,银行卡非中国银行借记卡、户名与申请者姓名不一致、不能进行转账交易,所申请励志奖学金等级与表彰奖励证书级别不符等,均可导致无法通过审核或无法获得资助,申请者本年度受助资格取消,后果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4.申请材料是资助单位审核受助资格和资助金发放的重要依据,所有申请材料均将受到严格审核。如发现申请材料不完整、虚假,身份证、银行卡及所提供联系方式无效、失效或其他不符合资助条件的,资助单位有权否决、取消申请者受助资格并不再另行通知。对已发生的资助,资助单位有权撤销资助行为或请求法院确认资助行为无效,同时保留追究造假申请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 材料汇总及资格审定
(一)材料汇总
省福彩中心负责全部申请材料的核对和汇总,并于2018年9月25日前将所有核对无误的申请材料报送省民政厅。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及时通知申请者在一定时间期限内重新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二)省民政厅终审和资助金发放
省民政厅负责对申请者受助资格进行审核、公示、终审,并将资助金(含福彩助学金和福彩励志奖学金)转账至终审合格的申请者提交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完成资助。
五、 本公告解释权归湖北省民政厅
未尽事宜请通过热线电话(027-87732759)或资助活动专用QQ群“一路同行”(群号:40513694)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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