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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布2018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2019-01-21 16:46:10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字号: T | T | T      问题反馈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民办函﹝2017﹞17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民政部补助地方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018年,财政部、民政部下达江西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12999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公益四个方面。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7250万元。

1. 支持新建、改扩建以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城镇老年社会福利机构2350万元,资助项目16个;

2. 支持新建区域性农村敬老院或现有敬老院失能老年人护理设施、消防设施以及危旧房改造3420万元,资助项目77个;

3. 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城乡社区为老服务信息网络建设1480万元,资助项目63个。

(二)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858万元。

1. 支持江西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设备改造398万元;

2. 支持根据民政部等5部委《关于确定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地区的通知》(民函〔2017〕266号)确定的赣州市(定南)开展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1000万元;

3. 支持各地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民发〔2017〕167号)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及购买服务460万元,资助项目26个。

(三)儿童福利类项目2654万元。

1. 支持根据江西省民政厅等5部门《关于开展孤儿区域性机构养育工作的通知》(赣民字〔2018〕3号)确定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和暂时保留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设备配置以及开展残疾儿童养治教康服务1724万元,资助项目14个;

2. 用于“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930万元,资助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孤儿手术治疗和康复730例。

(四)社会公益类项目1237万元。

1. 用于购买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162万元;

2. 支持江西省红十字会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设施修缮以及市、县殡仪馆、城乡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577万元,资助项目26个;

3. 支持上栗县、新余市渝水区、贵溪市等10个县(市、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购置设备以及购买专业服务498万元。

二、 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018年,经江西省财政厅批准的江西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计划为22000万元,实际执行21981.55万元,余额结转下年度使用。江西省民政厅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和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使用原则,统筹用于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项目建设。

(一)补助地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 公办养老院建设补助项目9000万元。为发挥公办养老院的托底保障作用,满足城乡特困人员、低收入老年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服务对象的集中养老服务需求,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4〕15号)和《江西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公办养老机构项目管理办法》(赣财综〔2013〕88号)等文件规定,资助市、县(市、区)农村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中心)等公办养老机构项目158个。

2. 民办养老院建设补助项目1481.55万元。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4〕15号)、《民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银监会保监会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民发〔2015〕33号)和《江西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民办养老机构项目管理办法》(赣财综〔2016〕50号)等文件规定,资助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许可、按标准建设、依规定运营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院44个。

3. 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项目3140万元。为满足城乡社区居民多样化服务需求,特别是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需求,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赣办发〔2011〕8号)、《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6〕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4〕15号)和《江西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区示范点项目管理办法》(赣财综〔2013〕83号)、《江西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农村养老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赣财综〔2013〕90号)、《江西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项目管理办法》(赣财综〔2013〕91号)等规定,资助各地建设社区综合服务平台226个。

4. 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补助项目600万元。为全面提升儿童福利机构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改善孤残儿童生存和发展质量,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1〕12号)、省民政厅等5部门《关于开展孤儿区域性机构养育工作的通知》(赣民字〔2018〕3号)和《江西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儿童福利机构项目管理办法》(赣财综〔2013〕84号)等文件规定,资助南昌市、萍乡市、新余市渝水区、上饶市、抚州市儿童福利机构新建或改扩建项目5个。

 5. 城乡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项目2000万元。为加快绿色殡葬事业发展,减轻群众丧葬负担,规范骨灰处理方式,遏制乱埋乱葬,节约土地,美化环境,促进江西生态经济区建设,根据《江西省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15-2020)》(赣府厅发〔2015〕46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23号)和《江西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城乡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赣财综〔2013〕86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资助各地建设城乡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189个。

6. 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罗霄山连片特困地区基础设施扶贫项目800万元。为加快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罗霄山连片特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打赢精准脱贫、精准扶贫攻坚战,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赣发〔2012〕8号)、《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16〕14号)和《江西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赣南原中央苏区和罗霄山连片特困地区基础设施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赣财综〔2015〕85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资助赣州市、抚州市、上饶市、吉安市、上饶市等地13个县(市)基础设施建设。

7. 婚姻登记场所标准化建设补助项目100万元。为推进婚姻登记场所标准化建设,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根据《江西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婚姻登记场所标准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赣财综〔2013〕85号)规定,资助8个设区市所辖县(市、区)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和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

8. 支持社会组织发展项目600万元。为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6〕46号)和《江西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培育社会组织发展项目管理办法》(赣财综〔2017〕46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资助11个设区市的社会组织为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残疾人、高龄(困难)老人等特殊群体开展关爱服务,为入驻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创新(孵化)基地的社会组织提供必要支持。

9.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项目1000万元。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6〕3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6〕41号)和《江西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项目管理办法》(赣财综〔2018〕34号),资助11个设区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教育培训、服务场所和关爱服务等支出。

10. 养老等社会福利改革试点项目1000万元。为深入推进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等民政事业改革试点工作,根据《中共江西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用于支持各地开展养老院综合责任保险试点、养老服务专家智库建设、居家养老综合创建示范、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等试点项目35个。

11. 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300万元。为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实施依法救助,完善救助设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9号)和《江西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赣财综〔2013〕87号)等文件规定,资助武宁县、都昌县、湖口县、崇义县、上饶县、崇仁县、宜黄县新建、扩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二)省本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 江西省“青苗关爱工程”项目500万元。为缓解城乡经济困难家庭重病、重残儿童医疗救助负担,保障困境儿童生命健康权益,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6〕41号),补助省慈善总会救治14周岁以下身患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尿毒症(肾衰竭)、脑瘫、血友病等重大疾病的贫困儿童162人次。

项目联络人:万志强,联络电话:13970889826。

2. 江西省社会服务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项目180万元。为贯彻落实《全国民政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年)》,缓解全省民政系统社会服务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素质参差不齐、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根据《江西省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民政系统社会服务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项目》(赣财综〔2017〕47号),资助省本级培训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养老护理员、孤残儿童护理员等民政一线服务人员。

项目联络人:吴昆,联络电话:(0791)86253780。

3. 福利彩票公益宣传项目300万元。为全面提升福利彩票公益形象,促进福利彩票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江西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福利彩票工作的通知》(赣民发〔2016〕8号),资助省福彩发行中心等开展以“福彩公益行”为主题的“走近身边好人”“走近老党员”“走近千万家”“走近××地”等系列活动,惠及困难群众2000人(户)次。

项目联络人:胡居峰、刘生根,联络电话:(0791)86268058、86212575。

 4. 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50万元。为缓解残疾孤儿疾患折磨,帮助其增强生活自理能力,提高生活质量,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1〕12号)和《民政部关于建立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长效机制的通知》(民函〔2007〕330号)要求,在民政部下拨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基础上配套安排50万元,资助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孤儿手术治疗和康复730例。


项目联络人:王玉华,联络电话:(0791)88164361。

5. 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扶助项目100万元。为鼓励和支持公益慈善组织参与扶贫济困、赈灾救孤、扶老助残、助学助医等慈善活动,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33号),补助江西省革命老区爱心基金会救治全省贫困家庭先天性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55人。

项目联络人:曾庆松,联络电话:13807082386。

6. 江西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贫困家庭学生补助项目100万元。为引导和支持公益慈善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17〕14号)要求,补助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开展贫困青少年帮扶帮教活动,惠及农村贫困青少年2400余人。

项目联络人:张晓桦,联络电话:13667089046。

7. 培育省属社会组织发展500万元。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发挥省属社会组织在全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体系建设中的龙头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安排200万元开展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全省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创新项目绩效分析等,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同时,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排300万元鼓励和引导社会工作力量规范开展社会服务,在困难群众帮扶、社区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覆盖25个贫困县、60个社区。

项目联络人:何珊、陈美秀,联络电话:(0791)86253755、86253868。

8. 儿童收养家庭能力评估50万元。为遴选合适的收养家庭,切实保障被收养儿童合法权益,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收养能力评估工作指引的通知》(民发〔2015〕168号)、《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收养能力评估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赣民字〔2018〕117号),对申请收养儿童福利机构抚育的孤残儿童的家庭进行收养能力评估。

项目联络人:刘学平,联络电话:(0791)86219713。

9. 其他社会福利事业项目180万元。用于节假日走访慰问养老院、福利院老年人、孤儿,对口援建新疆阿克陶县基础设施建设等临时性、应急性社会福利事业项目支出。

项目联络人:刘生根,联络电话:(0791)86212575。

三、 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018年,经江西省财政厅批准,由江西省民政厅牵头使用的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使用计划为1400万元,实际执行1400万元。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6〕1号)、《民政部关于加快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服务发展的意见》(民发〔2013〕213号)、《民政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民发〔2017〕167号)和《江西省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综〔2014〕62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资助南昌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精神病院)异地重建项目660万元、九江市精神病人福利院300万元、石城县精神病人福利院项目300万元以及九江市、萍乡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项目7个计140万元。

特此公告。

江西省民政厅

2019年1月9日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民办函﹝2017﹞17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公布。 2018江西福彩公益金使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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