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落实《彩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福利彩票工作管理运行长效机制,推动我省福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建设“阳光福彩”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函〔2015〕213号),决定自2015年7月至12月,在全省民政系统和福彩系统开展建设“阳光福彩”专项行动。
一、 工作目标
以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管理水平、改进工作作风、促进福利彩票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设“阳光福彩”为主题,以公开透明为核心,以问题导向、改建结合、标本兼治为基本原则,完善制度体系,依法依规操作,安全规范运行,管好用好资金,加强信息公开,促进福利彩票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形象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发行宗旨和公益使命进一步彰显。
二、 重点任务
全面梳理排查我省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工作、福彩发行费和福彩公益金管理使用中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和所有流程中可能存在的制度漏洞和风险点,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并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对游戏审批、开奖兑奖、数据管理、渠道建设、政府采购、对外合作、资金归集以及公益金分配、使用、绩效评价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福彩发行销售和资金使用各个环节规范运行。及时公开福彩发行费和公益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以信息公开促进福彩发行销售和彩票公益金使用的良性互动。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项教育活动,严查实改“四风”突出问题,重点纠正违规发放津补贴、账外存放资金、从事关联交易等问题,提升并树立福利彩票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 具体措施
(一)建立健全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制度体系。
1. 建立健全游戏研发机制。制定游戏研发激励办法;优化游戏审核流程;严格按照《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执行新游戏上市及报告的有关规定。
2. 落实销售场所管理办法。制定销售场所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加强对代销站点的监督管理;制定投注设备管理与维护管理办法;建立彩民意见定期反馈机制。
3. 完善游戏派奖和营销工作机制。完善针对不同游戏类型的派奖和营销工作流程,细化游戏派奖及营销工作方案;建立派奖和营销效果评估制度。
4. 细化和完善开奖兑奖管理办法。完善开奖兑奖工作规程;优化公众参与现场开奖活动的组织形式;健全开奖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开奖工作应急处置预案。
5. 制定完善技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完善关键技术岗位管理规范,优化操作规程;健全核心基础设施保障体系。
6. 完善彩票机构财务及会计制度。完善预算编报程序,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建立可疑资金报告制度;建立年度收支计划和决算报告制度;制定彩票资金账户管理办法;制定资金缴交管理办法。
7. 完善对外合作和政府采购制度。健全重大对外合作和采购事项研究决策机制,完善“三重一大”审核程序;完善与技术服务商合作的管理机制;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8. 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建立福利彩票社会责任信息收集机制和交流平台;完善社会责任培训体系;制定社会责任绩效考评管理办法。
9. 建立健全市场调控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福彩市场调控资金管理办法;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薪酬管理制度;建立发行销售监督管理机制;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0. 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建设机制。全面清理关联交易活动,建立彩票机构人员回避制度和相关资质审查制度;完善从业人员廉政和职业道德教育长效机制,强化行风建设和职业自律;建立建设各方面人才梯队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福彩文化建设长效机制。
(二)建立健全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制度体系。
1. 完善公益金管理制度体系。参照《安徽省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针对分配、使用、评价及监督等关键环节,完善配套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规程。
2. 建立健全公益金分配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资金分配机制;建立公益金项目评审制度。
3. 建立健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制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完善项目资金使用的内部审计和日常监管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项目单位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纳入年度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考核范围。
4. 完善公益金使用监督机制。建立公益金项目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相挂钩;完善公益金使用情况督查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公益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主动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和公众的社会监督。
(三)建立健全福利彩票信息公开制度。
1. 完善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建立定期信息发布机制;完善与媒体的定期沟通交流机制;制定专家咨询管理办法;完善信息报送制度。
2. 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完善舆情分析与应对工作机制;优化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完善紧急信息发布程序。
3. 完善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制度。研究制定公益金公告的制式模板,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明晰公开方式,明确公示时限;完善公益金资助项目设立标识的管理制度。
4. 建立公益金使用效果宣传工作机制。建立全省性公益金使用情况信息收集机制;制定公益金项目宣传管理办法;完善与彩民、媒体及社会各界交流互动机制。
四、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7月下旬)。
各地民政部门和福彩机构要围绕《审计结果公告》和本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本地区建设“阳光福彩”行动方案,部署有关工作,于8月15日前将方案报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并抄送省福彩中心。
(二)贯彻落实阶段(2015年8月至11月)。
各地民政部门和福彩机构要根据本方案,围绕制度建设、发行销售、资金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自身建设等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对照本方案中明确的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逐项细化,落实工作安排。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5年9月至11月)。
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省福彩中心将采取实地督导、检查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掌握地方民政部门、福彩机构工作动态,协助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省民政厅、省福彩中心将适时派出督查工作组,会同各地民政部门,对“阳光福彩”建设行动进行专项督查。
(四)总结报告阶段(2015年11月)。
各级民政部门和福彩机构要把“阳光福彩”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同步做好专项整改、“阳光福彩”建设和发行销售工作,实现工作有推进、作风有改善、市场有发展。各地要形成本地建设“阳光福彩”专项行动阶段性总结报告,于11月底前上报省民政厅,并抄送省福彩中心。
五、 组织领导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省民政厅成立“阳光福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吴旭军厅长任组长,相关厅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福慈处。
(二)细化分工,各负其责。福慈处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省专项行动方案的起草和落实工作;并对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制度的自查和检查工作进行督促督查,会同规财处对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及资助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财处负责对彩票销售机构的财务管理情况、发行费使用情况、公益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省福彩中心负责对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管理过程、发行费使用、职工福利以及奖励奖金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健全机制,形成合力。各地要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围绕制度建设、发行销售、资金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自身建设等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逐项细化,落实工作安排,确保“阳光福彩”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在各地民政重点工作和福彩工作专项会议上,相关文件精神要进行传达部署,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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